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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陈生银任职资格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0-07-29 访问量: 收藏.png

九江银行:

你行《关于陈生银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九银字〔2020〕87号)已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核准陈生银九江银行景德镇分行行长助理的任职资格。

拟任人应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将任职文件抄送我分局。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行政许可决定文件

失效,由我分局办理注销手续。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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