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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昌江河流域浯溪口水库段进入禁渔期的通告

来源: 景德镇发布 发布时间: 2026-03-31 访问量: 收藏.png

为切实保护浯溪口水库区域生态环境,促进昌江河流域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江西省渔业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我市境内昌江河流域实施禁渔区禁渔期的通告》(景府发〔2009〕25号)精神,现将浯溪口水库2026年禁渔期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禁渔时间

2026年4月1日0时起至2026年6月30日24时止。

二、禁渔范围

浯溪口库区全域及主要支流水域。

三、禁止内容

1. 禁渔期内,禁止一切垂钓行为和捕捞作业;

2. 禁止销售、收购、运输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

3. 禁止使用电鱼、炸鱼、毒鱼、地笼、密眼网具等方法进行捕捞;

4.对凡在浯溪口水库区域非法捕捞的涉渔“三无”船舶,一经查获,一律没收拆解。

四、社会监督

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发现违反禁渔期规定的行为,请及时举报。举报电话:0798—2670058(浯溪口水库管理部)。

五、特别提示

禁渔期是鱼类繁殖生长的关键时期,实施禁渔是造福子孙后代的民生工程。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规定,共同维护库区生态平衡。


景德镇市浯溪口水利枢纽管理中心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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