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由下列人员组成: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各委(办、局)主任、局长。市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可设市长助理。
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长主持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市长召集和主持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和市长例会。市人民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常务副市长协助市长主持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副市长、市长助理协助市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同时要关心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对于重要情况和重大事件,要及时向市长报告;对于带方针政策性的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向市长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涉及其他副市长、市长助理分管的工作,要同有关副市长、市长助理商量决定。
秘书长协助市长、常务副市长处理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
市长出差期间,由常务副市长代行市长职务。
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主任、局长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主动研究和解决在改革、发展、稳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市审计局在市长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行政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内设机构
一、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播新闻出版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外事办、市国资委、市林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市瓷局、市人防办、市城市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31个,其中办公室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牌子;农业农村局挂粮食局牌子;文化广播新闻出版旅游局挂文物局、版权局牌子。
地址:景德镇市瓷都大道666号
领导信息
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副市长、秘书长协助市长工作。
陈克龙: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薛 强:市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魏 冀:市政府副市长(挂职)、党组成员
江民强:市政府副市长
邹永胜: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罗文军: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徐 辉: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高晓云: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黄建平:市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
办公时间:9:00-12:00 13:30-17:30
电话传真:0798-8382201、8382296
邮政编码:333000
赣公网安备 3602000200036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