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人民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落实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负责对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和管理;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组织执行;审批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自主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等。主要职责如下: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赣公网安备 3602000200036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