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鹅湖砂质高岭土矿,登记管理机关为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矿许可证:C3602002009117130043465,有效期2019年12月31日至2028年6月30日。因矿业权人保管不善,将该矿采矿许可证副本遗失。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 )规定,现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告遗失申明,浮梁县鹅湖砂质高岭土矿原采矿许可证副本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作废。我局将根据规定,自公告发布十个工作日(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23日)期满后补发新的采矿许可证副本。特此公告!
赣公网安备 3602000200036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