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有效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满足公共停车需求,进一步改善城市出行环境,经景德镇市政府同意,景德镇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景德镇市城市停车设施三年滚动建设方案》(景府办字〔2022〕18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就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方案》由正文和附件组成。其中,正文内容有五部分,分别为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建设安排、职责分工及工作要求。
一、指导思想。《方案》明确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通过政府主导、政策引导、市场运作等方式,加快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扩大停车供给,盘活存量车位,提高停车资源利用率,有效缓解城区停车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方案》提出2022年到2024年,全市完成59个停车设施项目建设,新增18161个公共停车泊位。加快构建与道路容量相协调、规模适宜、布局完善、结构合理的停车供给体系。
三、基本原则。《方案》明确在具体推进过程中要坚持三个基本原则,即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原则;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原则;智慧管控、开放共享原则。
四、建设安排。依据工作目标和建设实际情况,兼顾年度建设任务的均衡,分三年推进停车设施项目建设。2022年,建设33个停车设施项目,共计增加停车泊位13261个。2023年,建设13个停车设施项目,共计增加停车泊位2620个。2024年,建设13个停车设施项目,共计增加停车泊位2280个。
五、职责分工及工作要求。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昌南新区管委会是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具体工作方案,落实用地、资金保障,确保任务目标完成。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部门按照职责,指导、协调、督促各地落实各项任务。
《方案》附件为《景德镇市公共停车设施三年滚动建设计划总表》和《景德镇市公共停车设施三年滚动建设计划明细表》,明确了59个停车设施项目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与主要建设内容。
赣公网安备 3602000200036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