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人工增雨作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26号)等有关法律条例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浮梁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决定于即日起,开展以增加水库蓄水、降温除尘和降低森林火险等级为目的的人工增雨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10月31日。
二、作业地点:浮梁县行政区域内。
三、作业使用设备:BFJQZ4-1型增雨防雹火箭发射架、地面碘化银烟炉。
四、作业注意事项:作业现场安全警戒范围内禁止围观;若发现火箭弹残体或故障弹,请勿擅自处理,应维护好现场,并立即与浮梁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或浮梁县气象局)联系;如遇意外情况,请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和浮梁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或浮梁县气象局)报告。
联系电话:0798-2629121、13320148088(罗)
特此公告
浮梁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
2024年8月15日
赣公网安备 3602000200036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