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景德镇市居民和非居民用户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景德镇华润燃气公司、景德镇深燃天然气公司、江西海能燃气公司:
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精神,按照《关于印发〈景德镇市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方案〉的通知》(景发改价格字[2024]170号)的相关规定和各城燃企业天然气上游采购成本情况,经研究,决定联动下调我市居民和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2026年4月1日起景德镇华润燃气公司、景德镇深燃天然气公司所供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为3.95元/m³,允许下浮,幅度不限;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为3.09元/m³(第一档),允许下浮,幅度不限。
2.自2026年4月1日起江西海能燃气公司所供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为3.92元/m³,允许下浮,幅度不限;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为3.09元/m³(第一档),允许下浮,幅度不限。
3.景发改价格字〔2025〕104号文件规定的景德镇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执行至2026年3月31日止,燃气经营企业按时间节点计算气量金额。
4.我委将加强天然气购气成本测算,期间如遇国家政策或上游供气价格发生变化,则仍按联动机制适时调整。
5.燃气经营企业要做好价格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主动按规定做好价格公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加强组织和供需衔接,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保障天然气市场稳定供应。
景德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3月16日
赣公网安备 3602000200036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