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解读近期出台的政策性文件,包括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新旧政策文件差异等;重点介绍高频的民生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包括办理途径、材料清单、审批时长等;重点回应社会公众对本地区、本部门最为关切的问题,在线解疑答惑。

Q:如何利用新电子税局完成税费申报呢?
A:以小规模纳税人为例,当选择按季申报增值税时,一般需要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15日内进行申报,也就是每年的1月、4月、7月、10月要进行申报。在原来的电子税务局里,纳税人是需要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开票信息进行数据填报,现在新电子税局,系统是会自动匹配确认申报模式,根据纳税人发票开具情况自动预填销售收入,并计算本期应补退税(费)额,纳税人只需要审核、确认数据即可。当不符合确认式申报条件的,系统会自动匹配“填表式申报”模式,纳税人可以进行手动修改。
Q:那新电子税局是如何判断纳税人适用哪种申报模式的呢?
A:纳税人申报增值税时,新电子税局会根据其特征标签和涉税数据,自动适配纳税人的申报模式。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一般纳税人)有三种模式:一是针对业务简单标签,系统推荐确认式申报模式,纳税人无需补录信息即可确认申报;二是针对业务相对复杂标签,系统推荐补录式申报模式,纳税人补录未开票收入、其他抵扣、进项转出税额、抵减税额等信息后,即可提交申报;三是针对业务复杂,系统推荐填表式申报模式。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小规模纳税人)则有两种模式:一是针对业务简单标签,纳税人不需要补录,系统推荐确认式申报模式;二是针对业务复杂,系统推荐填表式申报模式。
Q:个人想代开发票,电子税务局个人能开票吗?”
A:首先登录江西省电子税务局,点击【自然人业务】,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代开增值税发票】。在代开增值税发票界面,如果是销售货物或提供了劳务,点击【货物、服务等一般代开】,系统会根据大家选择的项目编码类型,为大家自动匹配个人所得税类型,如果是出租住房则选择【出租不动产】。进入代开申请填写界面后填写发票信息,录入购买方信息、项目名称、备注等数据,完成后点击【下一步】。确认税款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提交申请之后,会有两种情形,第一张情形:代开发票无需审核,进入【代开发票查询】-【立即查询】,点击【缴税】,选择合适的缴款方式,成功缴纳税款后,数电票开具成功。第二种情形:代开发票需要审核,代开申请提交成功后,等待税务机关审核。若审核成功,按照情形一点击【缴税】完成税款的缴纳,数电票开具成功。
同时,企业开票人必须实名认证,不是法人或者财务负责人的,需要法人或者财务负责人进行授权,没有授权也是不能开具数电票的。企业开票人员可以携带公章和办税委托书至办税服务厅办理企业办税人员管理业务,添加企业开票人员身份。
而在新电子税务局上的自行授权则是一个“双向奔赴”的过程。
第一步:发起授权。法人、财务负责人或有管理权限的办税人员登录江西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端---进入首页【我的信息】---【账户中心】---【人员权限管理】---【添加办税人员】。输入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类型选择开票员,功能集选择电票平台,录入有效期止,点击【确定】。
第二步:确认授权。开票员以个人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账户中心】---【人员权限管理】,在操作栏点击确认,授权成功。
Q.如果发票开错了或者销售或者服务行为终止了,该怎么取消这张发票呢?
A:数电票开错了是不能够作废的,这个时候就要使用系统的“红冲”功能了。当纳税人发生“开票有误”“销售折让”等情退口”“服务中止”形时可发起发票红冲,和开具发票一样,红冲也有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和手机app两个渠道。
渠道一:电子税务局网页端
登录“电子税务局网页端”选择“我要办税”-“发票业务”-“发票开具”-“红字发票开具”,点击“红字信息确认单录入”,选择需要红冲的蓝字发票(可选择对应的纸质发票或电子发票),信息确认无误后,选择开具红字发票的原因,点击“提交”
如购买方未用票则直接生成红字发票,如购买方已用票则需对方确认后系统才能生成红字发票。红字发票可在“发票业务”-“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中查看。
渠道二:电子税务局App
在App首页选择“办&查”-“发票“红字发票开具”,点击“红使用”-'字信息确认单录入”,选择要红冲的蓝字发票,选择具体的冲红原因,提交确认即可。
有别于企业可以自行开具红字发票,个人代开数电票需要红冲时,在提交了红字信息确认单之后,需要等待税务机关审核并由税务机关代为开具红字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