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遏制交通违法,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道路交通管理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景德镇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于2026年5月7日正式启用警用铁骑摩托车车载流动交通违法取证设备进行违法抓拍,现予以公布:
一、警用铁骑摩托车车载非现场执法取证设备在景德镇市全辖区(不含乐平市、浮梁县)范围内路段进行交通违法行为抓拍。
二、警用铁骑摩托车车载非现场执法取证设备记录交通违法类别。
1、违规停放机动车
2、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3、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公告。
景德镇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4月27日

赣公网安备 3602000200036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