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关于销号管理的要求,现将5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涉及景德镇市相关措施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三十四
问题内容:景德镇市污水收集不到位、生活污水直排问题仍然突出。景德镇市西城区支管网建设严重滞后,大量生活污水通过排涝站直排西河和昌江。麻园岭、龙井路排涝站合流污水直排。景德镇第二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太低,无法正常运行。
整改目标:景德镇市麻园岭排涝站和龙井路排涝站水质达标,第二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年均值浓度较2020年提高50%。
整改措施:
1.2021年底前完成西城区市政道路、背街小巷、地块雨水管误接、错接入污水管排查,2022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
2.2022年3月前完成西城区主要小区及污水毛细支管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第四水厂及迎宾大道周边管网综合改造工程建设和新平桥南北侧、十八渡直排口整治工程,完成西城区瓷都大道、西山路、景德西大道、高新区内主要道路沿线雨污混接点改造工程。
3.2022年3月完成对近年来实施的西城区主要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和昌南大道、珠山西路、沿江西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的沿线污水源进行补充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未接入的污水源进行补充接入。
4.2023年3月完成对航空大道、滨江路、工业四路、环保路等近年来实施的污水管网的全面清淤、检测,根据检测结果拟定整改措施,做到清污分流。
5.2024年底前完善麻园岭片区污水管网,完成污水直排区排水系统改造工程;2025年底前完成龙井路排涝站上游汇水分区排水系统改造,完善污水支管建设。
整改成效:
1.已完成西城区市政道路、背街小巷雨水管误接、错接入污水管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完成了整改。
2.景德镇市西城区主要小区及污水毛细支管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已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第四水厂及迎宾大道周边管网综合改造工程、新平桥南北侧、十八渡直排口整治工程、西城区瓷都大道、西山路、景德西大道、高新区内主要道路沿线雨污混接点改造工程目前已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
3.已完成西城区主要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和昌南大道、珠山西路、沿江西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的沿线污水源补充调查,对污水源完成补充接入。
4.已完成航空大道、滨江路、工业四路、环保路等近年来实施的污水管网的全面清淤、检测及修复。
5.已完成麻园岭片区污水直排区排水系统改造工程,片区内污水做到应收尽收。完成了龙井路排涝站上游片区排水系统改造工程约30公里污水支管建设。
二、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四十五
问题内容:景德镇乐平市有废弃采石矿山24座,均未开展修复。抽查发现,该市的鸡母山废弃矿山水土流失严重,已产生地质灾害;部分矿山还有私挖盗采的现象。
整改目标:对废弃矿山实施生态修复,依法查处私挖盗采等违法行为。
整改措施:
1.2021年10月底前,对24座废弃矿山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核实情况编制乐平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按年度确定修复计划。对需实施生态修复的矿山,2021年修复完成2座,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生态修复工程,2025年底前基本恢复生态功能。
2.加强对全市持证矿山和其他矿产资源重点区域的综合性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整改成效:
1.根据调查核实情况编制了《乐平市24座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综合治理专项实施方案》,24座废弃采石矿山均已完成生态修复工程。
2.开展全市持证矿山和其他矿产资源重点区域的综合性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三、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四十六
问题内容:禁采区违规开采。《江西省采石取土管理办法》要求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各1000米可视范围区域划定禁采区界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采区范围内采石取土。《景德镇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将相关禁止开采区域缩小为高速公路、国道、旅游专用公路沿线两侧安全距离内(爆破300米,其他100米)。乐平市有35座露天矿山,其中12个分布在省道可视范围内。督察发现,乐平市双田镇至涌山镇205省道两侧可视范围内有多家采石取土矿山,现场抽查了2家,均存在山体破坏严重、生态修复不到位、弃土处置不规范、扬尘污染控制不力等问题。
整改目标:依法依规合理设置矿权,清理整顿违规开采矿山。
整改措施:
1.2021年8月底前,依法依规查处张家坞采石场、岩口采石场山体破坏严重、生态修复不到位、弃土处置不规范、扬尘污染控制不力等问题。
2.2021年底前,按照《江西省采石取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景德镇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3.2021年10月底前,对乐平市12座省道可视范围内的露天矿山开展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制定矿山退出实施方案,确定年度退出计划。2021年退出1座,2022年退出1座,2023年退出2座,2024年退出1座,2025年底前全部完成需退出矿山的退出工作。
4.在矿山退出前,督促企业按相关规定做好环境污染治理及修复工作,并在退出后及时完成生态修复工程。
整改成效:
1.已立案查处,并处以罚金,责令对采石场周边环境完成生态修复工作。
2.编制完成《景德镇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严格按照《江西省采石取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明确禁采区范围。
3.对乐平市12座省道可视范围内的露天矿山开展了调查核实,确定年度退出计划,其中11座矿山于2025年底前关闭退出,1座矿山于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关闭退出。目前,11座应于2025年底前退出的矿山已全部关闭退出。
4.2025年底退出的矿山均已完成生态修复并验收。
四、2024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七
问题内容:“两高”项目盲目上马控制不力。2021年8月,景德镇市透光陶瓷新材料公司以“光伏压延玻璃”名义,违规建设1200吨/天平板玻璃生产线,地方工信、发展改革部门监督不到位,项目于2024年2月建成,至今未落实产能置换手续。
整改目标:依法依规解决透光陶瓷新材料公司违规新增产能问题。
整改措施:
2024年底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水泥、玻璃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专项排查整治;2025年底前,督促透光陶瓷新材料公司通过产能置换等方式依法依规解决违规新增产能问题,整改到位前不得生产。
整改成效:
2024年12月,完成景德镇市水泥、玻璃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排查,未发现类似问题。严格落实产能置换政策,江西透光陶瓷公司已通过产能置换等方式依法依规解决违规新增产能。
五、2024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十六
问题内容: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存在短板。污水收集处理不到位。景德镇市城西片区污水支管网建设滞后,龙井路排涝站周边有10公里未完成雨污分流改造,生活污水通过排涝站直排昌江。
整改目标:完善景德镇市城西片区污水支管,完成龙井路周边管网建设。
整改措施:
2024年底前,完成龙井路排涝站上游片区排水系统改造工程约10公里污水支管建设;2025年3月底前,完成龙井路排涝站上游汇水范围排水管网排查;2025年底前,完成排查出的雨污混接点改造。
整改成效:
2024年8月,已完成龙井路排涝站上游片区排水系统改造工程10公里污水支管建设;2025年3月,完成了龙井路排涝站上游汇水范围排水管网排查,排查出的雨污混接问题已完成整治。
本公示时间自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3月2日,对本公示情况有疑问和异议的,请联系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91-86866651。
2026年2月11日
赣公网安备 3602000200036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