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春运 交警同行
2026年春运从今日开始,直至3月13日结束,共40天。为打造平安、和谐、温馨春运,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全警动员,全力保障群众平安出行。
2月2日当天,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6年春运启动日主题宣传活动,并同步开展“新春送祝福”活动,将写有“福”字的挂历赠送给春运旅途中的人,在全市范围内营造浓厚春运宣传氛围。
乐平大队
2月2日,乐平大队在汽车站候车广场举行了2026年春运启动仪式。大队设置了咨询台,摆放了宣传展板,悬挂了宣传横幅,并向司乘人员散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出行指南》、《致客运车辆驾驶人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
大队所属路面中队也在本辖区内通过走进客货运企业开展安全提示、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春运交通安全整治等多种形式,联合农村“两站两员”、社区“帮帮团”和交通志愿者开展了春运启动日宣传活动,倡导群众安全出行,驾驶人文明驾驶,努力营造春运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交管大队机关院内及各所、队均在办公场所、辖区主要道路沿线、加油站、客货运场站等人流车流较大的场所悬挂了有关春运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横幅标语,向过往群众发放了有关宣传单,提醒广大市民春运期间注意安全。
浮梁大队
春运首日,大队各路面执勤中队全面进入“春运战时勤务状态”,在国省干道、城区周边等重点路段、关键区域布设临时检查点。民辅警对客运班车、货运车辆、面包车等重点车型逐车检查,严厉查处超员超载、疲劳驾驶、无证驾驶等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
与此同时,民辅警向过往司乘人员发放“平安春运 交警同行”主题宣传折页,赠送新春福字挂饰,将交通安全提示与新春美好祝福同步送达。聚焦电动自行车出行安全,扎实开展“一盔一带”主题宣传与现场劝导,为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群众送上新春福字,以暖心柔性举措强化市民交通安全防护意识。在客运班车车厢内,民辅警携带福字与安全宣传手册,面向返乡旅客普及安全带规范使用、春运出行安全知识,让返乡旅途既有安全保障,又添浓浓年味。
珠山大队
珠山大队在辖区各主要交通违法整治点及人流密集的陶源谷、陶阳里、陶溪川等文旅景点同步启动宣传活动。通过悬挂醒目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第一时间将春运安全出行提示传递给过往群众和游客,在街头巷尾、景区入口营造出浓厚的春运交通安全氛围。
大队组织民警走进辖区老火车站等重点客运枢纽,对站内及过往的客运车辆进行专项安全检查,重点核查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消防器材、安全带配备使用等情况,并对驾驶员资质、车辆轮胎磨损状态等细节进行逐一查验。叮嘱驾驶人务必做好出车前检查,杜绝“三超一疲劳”,时刻保持警惕,确保乘客安全。
大队还开展“送福送平安”活动,民警将一张张带有安全提示的创意“福”字送到群众手中,在传递年味与祝福的同时,也将平安出行的理念送至千家万户。
昌江大队
大队在辖区鱼丽路口、豪德路口、石岭路口等点位设置春运执勤服务点,对过往7座以上客运车辆及危化品车辆进行逐一检查、登记,重点检查客运车辆超员、乘客未系安全带等违法违规行为,向司乘人员发放春运安全手册,提醒驾驶员杜绝疲劳驾驶、超速行驶;同时,大队充分利用辖区电子显示屏、微信群等平台,实时发布路况信息、天气预警及春运安全提示,引导群众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错峰避峰出行。针对可能出现的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提前备好工业盐、铁锹等应急物资,组织警力加强路面巡逻管控,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能快速响应、高效处置。
昌南大队
昌南大队深入辖区货运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逐一核查车辆年检、保险、安全设施配备情况,严禁“病车”上路,重点强调酒驾醉驾、疲劳驾驶、超载等违法行为的危害,从源头杜绝风险隐患。
大队在高速出入口、国省道沿线、农村集镇等关键节点加强巡逻,实行24小时勤务模式,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严厉查处超员超载、酒驾醉驾、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非法营运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常规整治与专项行动相结合的方式,实现“白天见警车、晚上见警灯”,形成严管严查的高压态势,切实净化路面通行环境,有效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南河大队
大队在高铁北站举行了春运启动仪式,邀请文艺志愿者现场挥毫泼墨,把平安“福”送给群众,提醒大家春节团圆勿忘交通安全,时刻绷紧安全弦,欢欢喜喜迎新春,平平安安过大年。
大队在辖区黄泥头路口设置春运服务点,安排执勤民辅警对客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驾驶人资质进行全面核查,督促车辆所有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源头隐患。
大队深入辖区重点运输企业核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车辆动态监控台账及驾驶人资质管理情况,督促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并结合冬季行车风险特点,重点解析疲劳驾驶、分心驾驶等防范要点,指导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夯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为春运期间群众平安出行保驾护航。
大队联合道安委、交通运输局、消防等多个相关部门深入辖区昌兴驾校,实地查看了驾校训练场地、车辆性能等情况,并通过面对面、小范围交流的方式,开展春运交通安全宣传。
一审:邓仁希
二审:左海姣
三审:曾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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