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吴燕霞高管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天保赣〔2020〕131号)收悉。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核准吴燕霞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
拟任人应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2个月内到任,并将任职文件抄送我分局。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失效,由我分局办理注销手续。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