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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与珠山、昌江、昌南新区相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

发布时间: 2026-01-06 访问量: 收藏.png

近期,景德镇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与昌江区交通运输局、昌南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珠山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统称“三地相关部门”)建立交通运输领域协作机制,通过健全权责清晰、高效顺畅的协作体系,打破部门壁垒,强化协同联动,全力保障交通运输行业安全有序运行。 

协作机制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分工协作、闭环管理”为原则,聚焦交通运输行业监管和执法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协同治理格局。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负责牵头组织联合执法和专项执法整治,接收核查三地相关部门移交的问题线索并依法处置反馈,配合做好行业日常监管工作;三地相关部门负责辖区内行业日常监管、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且具备处罚依据的线索移交辖区内相关大队,配合联合执法和专项执法整治开展。

为确保协作机制落地见效,双方明确了七项协作流程:在信息共享方面,建立常态化信息共享和联席会议制度,实现监管动态、隐患清单、违法线索、执法数据等信息共享;在巡查管控方面,聚焦重点区域、关键路段及薄弱环节开展联合巡查,明确隐患整改和违法查处的责任分工;在整治联动方面,针对行业突出问题联合制定方案,形成“源头管控+执法查处”的协同合力;在案件移交方面,规范移送文书、审核时限及反馈流程,确保案件处置闭环高效;在应急处置方面,落实快速响应,分工负责现场秩序维护、群众疏导、应急物资保障等工作;在闭环管理方面,实行“发现—交办—处置—反馈—归档”全流程闭环管理;在廉政共建方面,构建互相监督的廉洁履职环境,杜绝各类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此次协作机制的建立,是景德镇市深化交通运输领域行业监管与执法联动、提升综合治理效能的重要举措。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与三地相关部门将落实协作要求,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协同治理走深走实,持续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水平,为景德镇市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作   者 | 欧阳慧芳

审/编/校:袁孔斌 詹劲峰 洪耀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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