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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 2025-02-17 访问量: 收藏.png

为建立公正透明的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更好地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服务,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4月修订版)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8类:

1. 市政府规章、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2. 市政府领导分工、工作规则、机构设置;

3. 景德镇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4. 景德镇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5. 市政府工作报告、重要会议、重点工作、人事任免;

6. 市政府办公室预算、决算信息;

7. 民生热点政策解读;

8. 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分类、编排体系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1.名称:是指该信息的标题;

2.发布日期:即该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时的发布时间;

3.来源:信息发布渠道;

4.信息索取号:索取号编码规则生成,每条政府信息的标识符;

5.有效期:是指该信息公开有效期是长期有效、失效还是废止;

6.主题分类:按照组织机构介绍,综合政务,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财政、金融、审计,国土资源、能源,农业、林业、水利,工业、交通,商贸、海关、旅游,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科技、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体育,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劳动、人事、监察,公安、安全、司法,民政、扶贫、救灾,民族、宗教,对外事务,港澳台侨工作,国防,其他等22个主题对政府信息进行分类;

7.公开范围:指该信息是面对全社会还是面向申请人公开;

8.公开方式:是指该信息公开的方式是主动公开还是依申请公开。

(三)公开渠道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主要有:

1.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dz.gov.cn)。

2.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公报》:可通过线下和线上进行查阅,线下可在市档案馆(景德镇市昌南新区新市民中心北二楼市档案馆查阅利用中心,联系电话:0798-8222494)、公共图书馆(景德镇市昌江区景兴大道26号,联系电话:0798-8221503)、政务(行政)服务大厅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和公共服务场所进行查阅,线上可在景德镇市人民政府网站首页“政务公开”栏目中进行查阅,同时也可拨打电话0798-8382207进行免费领取。

3.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

4.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

5.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电话:0798-12345。

6.为方便公众进行线下查阅,开设了景德镇市政务公开专区:

市本级:景德镇市昌江区景兴大道26号政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98-8337929;

乐平市:景德镇市乐平市天湖路延伸段行政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98-6566811;

浮梁县:景德镇市浮梁县浮梁镇平安街199-200号浮梁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联系电话:0798-2622339,2627002;

珠山区:景德镇市珠山区昌江大道1116号珠山区行政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98-8289900;

昌江区:景德镇市瓷都大道618号锦绣天成小区对面昌江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联系电话:0798-8334865。

7. 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渠道。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市政府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市政府及市政府部门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根据《条例》第三条、第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等规定,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依法受理向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等公示如下:

受理机构: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办公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瓷都大道666号

联系电话:0798-8382207

传真号码:0798-8382296

邮政编码:333000

电子邮箱:sfb@jdz.gov.cn

受理时间(节假日除外):9:00-12:00,13:30-17:30

(二)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

向市政府提出申请的,填写《景德镇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市政府办公室领取,也可以在景德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可通过下列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景德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jdz.gov.cn/zwgk/ysqgk/)填写电子版《申请表》。

(2)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市政府办公室当场提出申请。办公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瓷都大道666号,联系电话:0798-8382207。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需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2.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先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对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对该申请将不再予以处理。

市政府办公室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按规定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可延长20个工作日。

市政府办公室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一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市政府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市政府办公室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依法不属于市政府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3.收费标准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部署要求执行。

信息处理费可以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均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行政机关对每件申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其中一种标准,但不得同时按照两种标准重复计算。

按件计收适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决定类型。申请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包含多项内容的,行政机关可以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以合理的最小单位拆分计算件数。

按件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1)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

(2)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

(3)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按量计收适用于申请人要求以提供纸质件、发送电子邮件、复制电子数据等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情形。相关政府信息已经主动对外公开,行政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途径等的,不适用按量计收。按量计收以单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单位分别计算页数(A4及以下幅面纸张的单面为1页),对同一申请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累加计算页数。

按量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1)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

(2)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

(3)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

(4)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景德镇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景德镇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办公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瓷都大道666号市发展中心2号楼320,

办公时间(节假日除外):9:00-12:00,13:30-17:30,

联系电话:0798-8382207;传真:0798-8382296,

邮政编码:333000,电子邮箱:sfb@jdz.gov.cn。

四、监督方式和救济途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科(电话:0798-8382276,传真:0798-8382296,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瓷都大道666号,市政府办公室人事科,邮政编码:333000)提出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请通过邮寄方式寄送举报内容及相关证据材料,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的字样。


附件:1.依申请公开申请表

        2.依申请公开流程图


附件1:

依申请公开申请表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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