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市政府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景德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dz.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瓷都大道666号,邮编:333000,电话:0798-8382207,电子邮箱:sfb@jdz.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同时积极对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字〔2020〕49号)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1.决策公开。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时制定发布《景德镇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推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及时公开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全年市政府主动公开意见征集信息6条,其中面向公众征集信息6条。
2.管理公开。认真做好安全生产、食品药品、质量价格和交通运输等监管信息公开,加大监管结果公开力度,行政执法单位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模式开展行政检查。我市在信用中国(江西景德镇)平台已纳入70余家部门单位和6个县(市、区)(含高新区及昌南新区)约650多万条信用相关数据。信用主体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近23万条、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607条;“双公示”处罚信息3547条,许可信息 32611条;我市发布了6类的“红榜”,有384家企业、55个自然人进入“红榜”名单;有191家企业上了“黑榜”名单,其中171名“老赖”共计394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托“景德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对本市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政策措施开展系列专题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有效引导公众和市场预期。
3.服务公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全年市政府主动公开审批结果32611条;及时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结果,全年市政府主动公开办理结果32611条。
4.结果公开。加大中央及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公开力度,积极公开重大决策及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发展规划及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情况,公布2020年为民办实事督查调度情况和3个季度的富祥生物医药等3个重大产业项目督查情况。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坚持在大范围和强效果的基础上推动办理情况公开,通过“景德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专栏,主动公开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375件。市政府主办的全国、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3件。全年市政府主动公开相关信息409条。
5.执行公开。一是深化财政预决算领域信息公开。市政府各部门及时公开2020年度财政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和2019年度财政决算、“三公”经费决算等信息。积极推进财政转移支付、政府债务和政府财政运行信息公开,全年市政府主动公开财政相关信息18条。二是落实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围绕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管理、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和国有土地出让发布相关信息14条。三是推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在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和竣工有关信息等七个方面发布相关信息70条。四是扩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突出减税降费、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发布相关信息196 条。2020年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共计797条。
(二)依申请公开
1.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2020年,我市不断拓宽受理渠道,采取有效措施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受理、办理、答复等程序,切实提升答复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合法性,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市政府办公室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件,其中网络申请7件,信函17件。申请的内容主要有:征地拆迁、规划用地、疫情期间复工复产政策文件、重大决策事项目录等。市本级行政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1件。申请的内容主要有:征地拆迁、规划用地、城镇居民医保、统计年鉴、财政预决算等。
2.受理情况分析。全年共收到115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84件答复“同意公开”,并按规定时间及时答复申请人;31件为“非政府信息、非本机关权责范围”类政府信息,已回复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
1.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市政府办公室严格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大对县(市、区)的业务指导,召开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会,所辖县区均已制定《26个领域的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2.实施数字化管理。市政府门户网站新开设“数据开放”栏目,对景德镇市2014年至2019年生产总值及各行业生产总值进行公开,使用折线图、柱状图等多种形式展示使数据可视化。并开设统计数据和统计公报栏目,定期公开各行业统计数据和每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同步提供多个数据查询平台,包含水质、空气质量、税务、公积金、交通、信用多个行业。
3.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报送、谁负责”的原则,信息发布实行“三级负责制”预先审核,确保发布的信息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保证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安全。
4.清理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方面,2020年,市政府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18件。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仍有效的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通过统一平台规范发布,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切实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
(四)平台建设
1.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政府信息公开对标国家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以及省里政务公开考核政务要求,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设立政策解读、回应关切、调查征集、新闻发布会、重大项目等栏目。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首页访问量达1708372次。
2.公开方式多样化。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的作用,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景德镇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景德镇发布”微博两个平台关注量达274157(微信公众号14812,微博259345),发布公开政府信息数1975条,通过动漫、音频、视频、H5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重大决策部署、惠民惠企政策、正面舆论引导、回应社会关切,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信得过、用得上。
3.实施网站集约化。按照数据集约、服务集约、应用集约的要求,已完成市政府、37家市直部门以及4个县区网站集约,集约化管理平台、统一信息资源库的部署与功能优化工作,为网站集约建设工作提供了支撑功能。集约化管理平台可实现对政府网站的采编管理、信息公开管理、互动交流管理、统一用户管理、智能检索管理、内容安全辅助、信息转载管理、统计分析管理等功能。与政务服务网完成数据对接,实现了检索即服务;与一窗综合服务平台完成对接,实现了行政审批事项公示;与可信身份认证系统对接,实现了统一登录。开发全市一体化搜索服务平台,用户既能搜索当前站点的数据,也能搜索任一政府部门网站数据;搜索结果可按“政务资讯”、“政策解读”、“政策文件”、“信息公开”、“政民互动”、“政务服务”等进行分类,按时间、查询范围进行筛选,并按相关度、时间进行排序。
4.加大网站监管力度。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市工信局、市政务信息化管理局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4轮抽查,共抽查问题12个涉及15家单位,并责令其按期整改,不断提升政府网站建设水平。
(五)监督保障
1.领导重视,高位推动。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多次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并作出重要批示。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主线,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2.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制度。压实责任,强化保障。严格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制定下发了《2020年景德镇市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将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标对表《2020年度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细则》,积极部署开展2020年度政务公开迎检考核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效能督查、意识形态、网信工作有机结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3.加强业务培训。我市2020年举办政务公开相关培训班2次,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兼职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人员110余人,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水平。
4.积极贯彻落实新条例。一是在政务公开首页设立国家信息公开条例栏目,全面宣传贯彻落实新条例有关规定精神;二是开展新《条例》专题培训,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解读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政务公开平台对新《条例》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解读。三是依据新《条例》重新修订景德镇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5.在日常工作之外,同步推进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工作。制定了《景德镇市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统筹推进我市社会评议工作。制定《景德镇市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应予追究责任情形、区分责任主次、追究责任的程度结果,暂无追责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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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 章 |
0 |
0 |
8 |
|
规范性文件(本单位制发的) |
18 |
18 |
29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770 |
1607 |
6526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42 |
286 |
481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81 |
-273 |
1060 |
|
行政强制 |
125 |
-5 |
78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75 |
5 |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
政府集中采购 |
10707 |
116555.46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9 |
24 |
18 |
14 |
0 |
0 |
115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5 |
21 |
17 |
13 |
0 |
0 |
86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1 |
0 |
0 |
1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2 |
1 |
0 |
0 |
0 |
3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0 |
0 |
0 |
0 |
0 |
0 |
20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外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1 |
0 |
0 |
0 |
0 |
1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6 |
0 |
0 |
0 |
0 |
0 |
6 |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七)总计 |
61 |
24 |
18 |
14 |
0 |
0 |
117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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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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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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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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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围绕政府网站集约化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成效显著,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与公众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一是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不够,征求意见的形式单一、力度有限,所收集意见的数量不多、质量不高;二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不大。为此,2021年我市将从以下方面改进工作:一是深入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提升重大行政决策履行法定程序意识,切实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不断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二是加大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组织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围绕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和竣工有关信息等7个方面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学习新《条例》,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基层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为:www.jdz.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赣公网安备 3602000200036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