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6日15点30分,由市政府新闻办、市医疗保障局举办的景德镇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在新闻发布厅举行。(图文 洪啸妍)

主发布人
汪卫华 景德镇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持人
占维笑 中共景德镇市委宣传部对外传播科科长
发布人
花倩茹 景德镇市医疗保障局副科级干部
中共景德镇市委宣传部对外传播科科长 占维笑: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病有所医”是人民群众的基本民生关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制度安排。它关乎每一位居民的健康福祉,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压舱石。今天我们举行景德镇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很高兴邀请到景德镇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汪卫华先生和景德镇市医疗保障局副科级待遇保障与政策法规科干部花倩茹女士。请他们介绍我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相关工作,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下面,先请景德镇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汪卫华介绍我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相关工作情况。(图文 洪啸妍)

景德镇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汪卫华: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今天,我们在此召开我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介绍2025年度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内容。借此机会,我向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和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全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按照国家、省局关于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近期我局联合财政、税务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2025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图文 洪啸妍)

(一)增强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能力。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进一步落实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用于参保人员直系亲属及近亲属就医购药和代缴居民医保费共济保障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由直系亲属包含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
(二)提升大病保险保障效能。根据我市大病保险的保障目标和资金承受能力,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疗保障筹资能力、大病高额医疗费用等情况,在确保大病保险收支平衡的前提下,确定我市2026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为100元。严格执行支付范围,维持收支平衡和资金安全。(文字整理 洪啸妍)
(三)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做好过渡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收官工作,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做好与民政、农业农村、税务等部门信息共享,把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实施医保综合帮扶措施,加强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监测预警,协同相关部门做好监测帮扶。
(四)执行全省统一的筹资标准。2025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继续加大财政对居民医保的补助力度,2025年,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较2024年提高30元,为每人每年700元。全额资助参保对象个人不缴费,财政资助参保金额为每人每年400元;定额资助参保对象个人缴费为每人每年80元,财政资助参保金额为每人每年320元。大学生的资助参保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文字整理 洪啸妍)
(五)明确集中征缴期和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等待期相关规定。居民医保的集中征缴期确定为2025年10月15日至2026年2月28日。城乡居民的待遇享受期和待遇等待期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2025年度基本医保未断保且在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缴费的,不设待遇等待期,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2025年度基本医保未断保且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之间缴费的,不设待遇等待期,待遇享受期为缴费次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2025年度基本医保断保且在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缴费的,待遇等待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 日;
4.2025年度基本医保断保且在2026年1月1日之后缴费的,待遇等待期为缴费当日至缴费当日后的3个月,待遇享受期为待遇等待期满次日至2026年12月31日。(图文 洪啸妍)

(六)特殊群体享受参保政策。新生儿自出生的3个自然年度内,按照有关规定享受资助参保政策的,不受待遇等待期限制:其中,新生儿在出生90天(含90天)内参保登记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在90天后至出生的3个自然年度内的,自参保登记次日起享受医保待遇。新生儿出生的3个自然年度后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时间按照普通居民执行。
军人退出现役3个月以内的,本人及其未就业的配偶、子女参加居民医保的,不受集中征缴期限制,在集中征缴期结束后缴费的,也不设置待遇等待期,自参保缴费次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纳入医保报销。
医疗救助对象,宗教教职人员,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以内,以及户口新迁入我省、出国人员回国、服刑人员期满释放、大学生毕业返乡等情形出现90天以内的,不受集中征缴期限制在集中征缴期结束后缴费的,不设待遇等待期,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
特殊人群不存在上述规定情形的,按照普通城乡居民的待遇享受期和待遇等待期规定执行。大学生的待遇享受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文字整理 洪啸妍)
今天对2025年城乡居民参保政策的介绍就先到这里。医疗保障事业作为民生工程,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局工作要求,无惧艰难、求真务实、尽职尽责,扎实推进医疗保障领域制度改革,大力促进医疗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谢谢大家!(文字整理 洪啸妍)
中共景德镇市委宣传部对外传播科科长 占维笑:
谢谢汪副局长的介绍。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提问前请举手并通报一下所在新闻机构。(文字整理 洪啸妍)
江西日报记者提问:刚才介绍的大学生的资助参保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有哪些资助政策呢?
景德镇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汪卫华: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省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非在职研究生(以下统称高校学生),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需在户籍地参保而不在学籍地参保的,应向高校提供在户籍地的参保缴费证明。
高校学生参加居民医保采取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的方式,财政部门按规定对高校学生参保个人缴费给予资助,减轻高校学生个人缴费负担。自2025年起,对秋季新入学的高校学生参加2026年及以后年度的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由所在高校隶属的同级财政按照 200元每人每年予以定额资助,老生仍按原有政策执行至毕业当年。民办高校学生由省级财政资助。(文字整理 洪啸妍)
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提问:汪局长刚介绍了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呢?

景德镇市医疗保障局副科级干部 花倩茹:
首先体现在享受分类资助参保方面。资助参保对象分为全额资助参保对象和定额资助参保对象两类。其中:全额资助参保对象为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参照执行);定额资助参保对象为城乡低保对象;过渡期内定额资助参保对象为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因病纳入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困难群众以及纳入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定额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图文 洪啸妍)

其次体现在医疗救助待遇落实方面。
特困人员、孤儿享受全额资助参保待遇,大病起付线降低50%,大病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为65%。医疗救助普通门诊和门诊慢性病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不设起付线和年度救助限额,按100%予以救助。住院救助不设起付标准和年度救助限额,按100%予以救助。
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享受定额资助参保320元。大病起付线降低50%,大病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为65%。医疗救助门诊慢性病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不设起付线,按75%予以救助,与住院救助共用年度救助限额。住院救助不设起付线,按75%予以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5万元。经三重制度支付后的倾斜救助起付标准为8500元,按60%予以救助,年度最高倾斜救助限额为2万元。(文字整理 洪啸妍)
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低保边缘家庭人口。除突发严重困难人口和低保边缘家庭人口外,都可享受定额资助参保待遇,救助政策一类门诊慢性病救助起付标准为3500元,按65%予以救助,与住院救助共用年度救助限额。住院救助起付标准为3500元,按65%予以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3万元。倾斜救助起付标准为15000元(含住院起付线3500),按55%予以救助,年度最高倾斜救助限额为1万元。
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患者,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不享受资助参保待遇。一类门诊慢性病救助起付标准为8500元,按60%予以救助,与住院救助共用年度救助限额。住院救助起付标准为8500元,按60%予以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2万元。倾斜救助起付标准为20000元(含住院救助起付标准8500元),按50%予以救助,年度最高倾斜救助限额为0.5万元。(文字整理 洪啸妍)
中共景德镇市委宣传部对外传播科科长 占维笑:
由于时间关系,答记者问就到这里。谨此感谢各位发记者朋友和发布人的参与,欢迎大家继续关注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情况。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可以会后再进行咨询、沟通或采访。
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文字整理 洪啸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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