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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来源: 景德镇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 2025-05-15 访问量: 收藏.png

景德镇市统计局

景德镇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14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9327个,从业人员50188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24.4%和26.3%。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25.9%,零售业占74.1%。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34.4%,零售业占65.6%(详见表4-1)。

表4-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9327

50188

批发业

2419

17284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252

1023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219

1687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198

1378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50

382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66

406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1065

7979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229

1506

贸易经纪与代理

75

665

其他批发业

265

2258

零售业

6908

32904

综合零售

350

3186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806

2961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1429

6013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546

2375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248

1468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395

2863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416

2077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1941

8046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777

3915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4.0%,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04%。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6.1%,港澳台投资企业占2.0%,外商投资企业占0.01%(详见表4-2)。

表4-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9327

50188

内资企业

8770

48240

港澳台投资企业

12

1028

外商投资企业

4

7

其他统计类别

541

91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39.1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02.5%;负债合计231.6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79.4%。

2023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66.70亿元,比2018年增长147.8%(详见表4-3)。

表4-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339.15

231.66

566.70

批发业

233.42

171.19

378.00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8.16

2.30

16.92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12.84

5.24

39.88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9.30

7.40

9.96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0.76

0.37

0.89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2.56

1.95

4.17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132.92

91.60

185.93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25.23

33.19

20.29

贸易经纪与代理

15.96

13.49

8.78

其他批发业

25.70

15.66

91.18

零售业

105.73

60.47

188.70

综合零售

6.44

4.13

18.59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8.35

2.66

17.66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8.01

3.52

15.76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4.48

1.50

6.17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5.89

4.51

5.21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23.92

16.66

56.99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6.18

2.67

11.85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21.51

10.31

27.04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20.94

14.51

29.43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823个,从业人员13502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65.3%和20.1%(详见表4-4)。

表4-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823

13502

铁路运输业

-

-

道路运输业

694

11843

水上运输业

5

37

航空运输业

-

-

管道运输业

-

-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45

248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59

614

邮政业

20

760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9%。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3.4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78.7%;负债合计63.9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85.3%

2023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2.44亿元,比2018年增长99.5%(详见表4-5)。

表4-5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93.45

63.90

122.44

铁路运输业

-

-

-

道路运输业

73.13

48.24

110.91

水上运输业

0.05

0.01

0.14

航空运输业

-

-

-

管道运输业

-

-

-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0.49

0.10

0.86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17.71

13.50

6.18

邮政业

2.06

2.05

4.34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617个,从业人员8302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38.2%和38.6%。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38.9%,餐饮业占61.1%。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49.0%,餐饮业占51.0%(详见表4-6)。

表4-6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17

8302

住宿业

240

4066

旅游饭店

55

2142

一般旅馆

148

1567

民宿服务

22

130

露营地服务

NA

3

其他住宿业

NA

224

餐饮业

377

4236

正餐服务

330

3781

快餐服务

NA

248

饮料及冷饮服务

15

68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NA

16

其他餐饮业

16

123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5%。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2%,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0.4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1.5%;负债合计33.1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25.3%。

2023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3.13亿元,比2018年增长137.7%(详见表4-7)。

表4-7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40.49

33.16

23.13

住宿业

32.85

28.77

12.31

旅游饭店

25.61

24.84

7.29

一般旅馆

4.41

2.57

4.18

民宿服务

0.59

0.23

0.41

露营地服务

0.002

0.0001

0.006

其他住宿业

2.23

1.13

0.43

餐饮业

7.64

4.39

10.82

正餐服务

7.00

4.10

9.27

快餐服务

0.34

0.14

1.13

饮料及冷饮服务

0.10

0.06

0.14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0.02

0.01

0.04

其他餐饮业

0.18

0.08

0.24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808个,从业人员6405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97.1%和86.8%(详见表4-8)。

表4-8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808

6405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29

1251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259

171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20

3439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5%,港澳台、外商投资企业占0.5%。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6.4%,港澳台、外商投资企业占3.6%(详见表4-9)

表4-9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808

6405

内资企业

804

6175

港澳台、外商投资企业

4

230

其他统计类别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1.3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37.2%;负债合计21.7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53.6%。

2023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9.72亿元,比2018年增长155.8%(详见表4-10)。

表4-1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51.36

21.76

49.72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25.72

10.53

20.27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6.36

1.51

9.77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9.27

9.72

19.68

五、金融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51个,从业人员7631人(详见表4-11)。

表4-1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51

7631

货币金融服务

NA

3634

资本市场服务

NA

7

保险业

23

3916

其他金融业

4

74

注: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包括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负责普查的单位和各级经济普查机构负责普查的单位。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603.2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8.03亿元(详见表4-12)。

表4-1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603.23

88.03

货币金融服务

2515.01

58.38

资本市场服务

8.81

0.54

保险业

70.43

28.60

其他金融业

9.01

0.51

六、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832个,比2018年末增长67.4%。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56个,物业管理企业305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224个,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46.3%、52.5%和124.0%。

2023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8351人,比2018年末下降4.6%。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3152人,比2018年末下降3.1%;物业管理企业3596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955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8.9%和8.3%(详见表4-13)。

表4-1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832

8351

房地产开发经营

256

3152

物业管理

305

3596

房地产中介服务

224

955

房地产租赁经营

32

509

其他房地产业

15

15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54.2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98.4%。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965.21亿元,物业管理企业13.45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89.8%、36.1%。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853.2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03.4%。

2023年,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63.32亿元,比2018年增长70.8%(详见表4-14)。

表4-14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354.22

864.83

163.32

房地产开发经营

965.21

607.24

147.05

物业管理

13.45

11.24

7.31

房地产中介服务

2.71

1.80

2.66

房地产租赁经营

309.29

182.46

6.07

其他房地产业

63.56

62.09

0.23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3212个,从业人员19976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31.1%和102.4%。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5.1%,商务服务业占84.9%。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13.8%,商务服务业占86.2%(详见表4-15)。

表4-15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212

19976

租赁业

485

2760

商务服务业

2727

17216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8%,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1%。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8%,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1%(详见表4-16)。

表4-16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212

19976

内资企业

3204

19953

港澳台投资企业

4

6

外商投资企业

NA

9

其他统计类别

NA

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639.8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829.8%。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25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624.57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17.8%和840.6%。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902.1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87.8%。

2023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2.76亿元,比2018年增长249.4%(详见表4-17)。

表4-17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639.82

902.15

102.76

租赁业

15.25

8.00

15.37

商务服务业

1624.57

894.17

87.39

注: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4位小数。

[3]为避免泄露单位信息,对单位数较少的分组数据用NA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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